作者:編輯 日期:2024-02-01
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八大條件
1.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(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,建議滿兩個年度)
2.企業通過自主研發、受讓、受贈、并購等方式,獲得對其主要產品(服務)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
3.對企業主要產品(服務)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規定的范圍;
4.從事研發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%
(科技人員要求在職183天以上,優先繳納社保人員,法人、財務不建議列為研發人員)
5.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(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)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:
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,000萬元(含)的企業,比例不低于5%
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,000萬元至2億元(含)的企業,比例不低于4%
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,比例不低于3%
6.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%
7.企業創新性評價達到71分以上
8.近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質量事故、環境違法行為
|